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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婚外孽情 无辜少女成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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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sina.com.cn[/url] 2006年05月22日09:1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无冤无仇,祸从天降。一家四口不明食物中毒,一人中毒身亡,案情甚是蹊跷。2006年4月28日,陆川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博白县文地镇一养猪场,将去年发生在陆川县良田镇“12·21”投毒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韦荣成抓获,由此揭开疑案的谜团——   ■食物中毒 少女身亡   2005年12月23日,陆川县公安局接到报告:12月21日,陆川县良田镇某村一家四口发生不明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工作组。   经查,死者叫芳芳,女,13岁,是良田镇某村人,小学六年级学生;3名中毒者一名叫东东,男,11岁,是死者的同胞弟弟;另2名中毒者为死者的父母。12月21日中午,芳芳、东东姐弟俩放学一起回家。在返校途中两人相继出现严重的头昏、呕吐症状,家中父母也相继出现轻微的头昏、呕吐现象,后被村民发现一并送医院抢救,三人经抢救脱险,芳芳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经刑侦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死亡原因为某剧毒药物中毒。   ■迷雾重重 拨云见日   对当天其家人食用物品一一遍查检验后,发现食物中毒来源于其家中的萝卜干—— 内含有某剧毒药物。据死者的母亲蓝英反映,萝卜干是其从本村覃菊花家里借来的。根据这一线索,警方立即前往覃菊花家进行调查。据覃菊花反映,当天早上蓝英到其家借萝卜干,其就将放在碗柜上的一塑料罐萝卜干拿给了蓝英。   覃家的萝卜干含有的剧毒药物哪里来的呢?覃菊花面对警察的询问一脸迷惑。虽说覃某十分可疑,但无确切证据证实是覃某故意所为。从覃某身上一时无法获取有价值的线索,警方只能从外围进行秘密侦查。   蓝家与覃家平时互相往来,相处融洽,并无过节。据此,警方排除了覃某故意投毒害人之嫌。难道有人投毒欲置覃某家人于死地?这一推测在侦查人员中得到了认同,于是围绕对覃家有仇怨的关系人展开了调查。可初步调查的结果却令人扫兴,村民反映覃菊花夫妇生有一儿一女,生活虽不富裕,却也勤耕苦种,不贪不占,很有人缘,也没与村民结怨。   经办案民警缜密侦查,初步了解到覃菊花曾在附近乡镇的猪场打过工,与外人接触较多,关系人复杂,自己又不说,可能隐瞒了实情。因此,排查与覃菊花有密切接触的关系人便成了侦破此案的关键。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2005年7月的某天夜里,覃家的厨房、柴房、牛棚无缘无故起火,好在村民发现及时扑救,才避免房毁人亡的悲剧。办案民警没有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排查访问得知,与覃菊花经常往来的其中一个关系人纳入了警方的视线。   此人叫韦荣成(男,1964年生,宜州市人),早在2001年来到陆川打工,2003年在古城镇一猪场打工时,与在该猪场打工的覃菊花相识,关系暧昧,并偶尔到覃家走动,曾引起覃的丈夫怀疑和责问,被两人以相认兄妹为由搪塞而过,2005年七八月份突然断绝来往。   为取得较为可靠的证据,警方于今年4月12日果断传讯了覃菊花(现年40岁),终于查清了覃菊花和韦荣成的关系:覃菊花与韦荣成曾有过婚外情,已深交二年有余,后因感到有愧于家人,覃于2005年7月提出断绝往来,造致两人关系恶化,韦还为此打过覃,还说过不放过覃,覃为顾及家庭及面子,没有声张。去年八九月间,韦不辞而别,不知去向。   4月28日早上,清湖派出所徐挺教导员获取可靠线索:韦荣成在博白县文地镇现身。经进一步查控,锁定了疑犯的藏身之地。当天上午9时,徐教导员带领民警钟毅及巡防队员李龙耀直扑文地镇茂石村一养猪场,将正在此猪场喂猪的韦荣成抓获。   ■婚外情变 报复投毒   韦荣成10年前与妻子分道扬镳,至今独身。其姐嫁在陆川清湖镇,其于2001年便来到陆川投靠大姐,靠给人打工维持生计。2003年在古城镇一猪场打工时,与同在一起打工的覃菊花相识,彼此产生好感,关系暧昧,且秘密相处两年有余,后来覃菊花感到这种关系有愧于家人,便离开猪场,并断绝与其来往。但韦荣成已真情投入,不能自拔,双方还为此争吵不休,韦荣成甚至还打过覃菊花。覃菊花断意已决,韦荣成则刻意相求未果,遂产生报复心理。2005年7月断绝关系后,韦荣成曾窜到覃家抱走覃的几件衣服丢到猪尿缸中,又在过后几天的一个晚上,放火烧覃的厨房、柴房、牛棚。但始终未能挽回逝去的恋情。后来便萌发投毒杀害覃菊花一家的念头。在2005年8月的一天,其到附近乡镇街上购买了两小包剧毒药物,并于第三天深夜潜到覃家厨房处,将毒药撒到那瓶萝卜干中,然后离开。   事有凑巧,四个月后的2005年12月21日,同村妇女蓝英向覃菊花借了萝卜干作菜吃,造成一家四口中毒,其中1人死亡,少女芳芳竟成了无辜的冤魂。   犯罪嫌疑人韦荣成对其故意投毒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韦荣成已被警方执行逮捕。 (文中除犯罪嫌疑人外,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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